夏季消费警示 尽量不要食用 “新奇”“野味”
时间:2023-11-08 18:35 浏览量:

  气温逐渐升高,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加快,食物中毒进入易发阶段。近日,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改善饮食卫生习惯,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

  
  谨慎选择食物。不要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慎重选择卤菜凉拼、凉菜冷食、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及易过敏食物。
  
  谨慎采购食物。发芽土豆、野生蘑菇、不明物种的鱼贝类产品,病死、毒死及死因不明或未经检疫的畜禽肉,街头无证摊贩加工制作的熟肉食品等均不可采购。夏季是野生蘑菇生长旺盛的季节,市民最好不要采摘、购买和食用,尤其是颜色鲜艳的野生菌类。如果食用野生菌后感觉到不适,出现恶心、头晕、呕吐、视物不明或幻视幻听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就医。
  
  严格食物加工环节。生食、熟食要分开,生食和熟食所用刀具、砧板要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必要时可用沸水消毒杀菌。
  
  科学储藏食物。冰箱内存放食品不宜过满,要定期除霜。蔬菜、水果类食品与生肉生鱼等分开保存。瓶装、罐装、纸盒、真空包装食品,即开即用,开启后应及时冷藏,冷藏时用保鲜膜包好,冷藏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彻底加热,确认无变质后方可食用。严把“入口关”,做到“四不吃”: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吃隔夜饭和变味的剩饭剩菜,不吃在冰箱放置过久的食品,不吃劣质熟食品特别是外观异常的肉制品。
  
  消费者外出就餐如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或出现可疑食物中毒症状时,可拨打12345举报电话,或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并到正规医院及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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