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20240329)
时间:2024-03-29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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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1 | 安市监处罚〔2024〕21号 | 安溪县参内镇杨静茶叶经营部 | 92350524MACEMTTN3F | 杨静 | 1.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2.未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对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经营的涉案“茉莉花茶”产品84罐;没收违法所得216.41元;罚款5000元; 2.对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处罚如下:警告。 |
2024-02-21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安市监处罚〔2024〕28号 | 安溪县城厢镇佳禾幼儿园 | 52350524MJY497812L | 谢婉婷 | 1.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2.未按照规定及时上传食品追溯信息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1.对当事人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的行为作如下处罚:处罚款5000元。 2.对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及时上传食品追溯信息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
2024-03-08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3 | 安市监处罚〔2023〕159号 | 安溪县凤城张玉凤包子店 | 92350524MA32DDMW2K | 王秀娥 | 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 1、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3斤明矾; 2、没收违法所得45元; 3、处罚款5000元。 |
2024-03-12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 安市监处罚〔2024〕29号 | 安溪县凤城热乎小吃店 | 92350524MACMHKPF87 | 陈文英 | 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 1.没收违法所得30元;2.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2.5斤明矾;3.处罚款5000元。 | 2024-03-14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5 | 安市监处罚〔2024〕32号 | 安溪县城关颜蕉皇早餐店 | 92350524MA2Y1KH42L | 颜蕉皇 |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油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没收违法所得45元;处罚款5000元。 | 2024-03-14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6 | 安市监处罚〔2024〕31号 | 安溪县凤城吴艺琳小吃店 | 92350524MA353KUGXJ | 吴艺琳 | 无证制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油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没收违法所得15元;处罚款5000元。 | 2024-03-14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7 | 安市监处罚〔2024〕30号 | 安溪县凤城王秀娥早餐店 | 92350524MA32DDMW2K | 王秀娥 | 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 1.没收违法所得45元;2.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3斤明矾;3.处罚款5000元。 | 2024-03-14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8 | 安市监处罚〔2024〕36号 | 福建茶岩素茶业有限公司 | 91350524MAC2ETT350 | 林棋洁 |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1、处罚款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50元。 | 2024-03-22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9 | 安市监处罚〔2024〕40号 | 安溪县官桥桂灿食品便利店 | 92350524MA8RY34B5G | 叶章福 | 无证经营小餐饮 | 《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 | 1、没收违法所得1052元;2、处罚款4400元;3.给予警告 | 2024-03-28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0 | 安市监处罚〔2024〕41号 | 安溪县凤城联财便利店 | 92350524MA30W08H7Y | 林翠荣 | 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和未及时录入“一品一码”食品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和《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 | 1.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2.处罚款1000元。 |
2024-03-28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 | 安市监处罚〔2024〕42号 | 安溪县城厢金茂府中餐厅 | 92350524MA35367Y2X | 易建业 | 1.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2.未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1.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作如下处理:1、没收违法经营的17包孜然脆骨;2、处罚款2000元。2.对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的行为作如下处理:处罚款5000元。 | 2024-03-29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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