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许可信息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安市监处罚〔2024〕15号 |
洁豹厨卫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一案 |
洁豹厨卫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
91350524567338248G |
钟金智 |
生产不合格产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产品,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生产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59.6元;3、处以罚款902.7元。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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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市监处罚〔2024〕16号 |
泉州市樱陶卫浴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一案 |
泉州市樱陶卫浴有限公司 |
91350524MA34CXGJ9N |
刘育灿 |
生产不合格产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生产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35元;3、处以罚款665元。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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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市监强制【2024】ZFDD3号 |
安溪县凤城企发烟酒行涉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 |
安溪县凤城企发烟酒行 |
92350524MAD3UGHD59 |
李府城 |
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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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市监当罚[2024]GQS4号 |
泉州膳诱贸易有限公司广告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案 |
泉州膳诱贸易有限公司 |
91350524MA33K9HJ2R |
钟文钟 |
广告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处以600元罚款。 |
自动履行,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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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市监处罚[2024]19号 |
安溪县蓬莱新悦点美容美发店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 |
安溪县蓬莱新悦点美容美发店 |
92350524MA32JYYX7Q |
柯清朋 |
使用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理如下: |
15天 |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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