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2025年6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规范和扶持民办幼儿园,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县教育局牵头对《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审批管理的通知》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12月10日至2026年1月9日。
二、反馈意见方式
电子邮箱:23225581bgs@163.com;联系电话:0595-23220785。
附件: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审批管理的通知(修订稿)
安溪县教育局
2025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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