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对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第三医院、县医院总院、县中医院总院等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组坚持政治定位,全面贯彻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围绕“四个聚焦”和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任务,采取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较好完成了任务。但巡察也发现了一批事关高质量发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有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力度有欠缺,医疗服务水平待提升;有的项目采购问题较为突出,招投标制度执行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有的内控机制不健全,议事规则落实不到位,有的新时代医疗队伍建设有短板,引进人才作用不凸显。
反馈强调,巡察整改是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被巡察单位要坚决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严肃的政治态度、有力的整改举措,全面推动整改落实。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要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有力抓手,针对反馈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真抓实改、全面整改,确保巡察成果“颗粒归仓”。要注重标本兼治,着眼长效整改,在补短板、强弱项、促发展等方面下功夫,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奋力推动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反馈要求,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单位要强化整改监督合力,通过查台账、听汇报、访现场等方式分类督促落实,把问效问责手段引入巡察整改监督过程,对履责不到位、工作不胜任的,要及时采取组织或纪律措施;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要坚决追责问责,进一步彰显巡察震慑力。
据了解,县委巡察组还发现、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相关规定移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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