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2025.8.19)
时间:2025-08-19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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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局核查,泉州晶利建材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上述企业作出如下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附件:吊销23户企业名单及处罚决定书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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