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县委巡察四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了县社党组存在的4个方面17项共46个问题,并提出3个方面意见建议。县社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指挥调度和督促指导,扎实推进整改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整改责任意识。县供销联社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通过系统学习,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政治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全力以赴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协同整改格局。成立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整改任务。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重点任务,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分管领域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各责任单位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单位具体落实”的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务求实效。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条梳理、逐项研究,制定《中共安溪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四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为46项具体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销号式推进。同时,强化整改过程监督,定期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对整改不力的坚决“回炉补课”,对应付了事、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供销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
(1)针对理论学习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安溪县供销联社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整改期间每两月开展一次学习研讨,1月份以“如何开好民主生活会”为题开展集体研讨,4月以“以蔡泳森违法违纪反面案例为镜鉴,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如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供销工作深度融合,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为题开展集体研讨,6月以“如何强化政治担当,推动统计造假防治有关制度在供销社刚性执行?”为题开展集体研讨。今后将继续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学习研讨;二是2024年12月30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已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2025年1月已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部署单位贯彻落实意见。2025年6月分别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2)针对学风不够端正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巡察反馈问题,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自觉端正学习态度和作风;二是每个月按照学习计划开展学习;三是班子成员撰写交流研讨材料后,由党组书记进行把关,结合实际开展研讨。
2.筑牢农资保供“压舱石”有待提升。
(1)针对农资经营体系建设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经摸排,现供销系统拥有农资销售门店92个,其中自营门店60个、自营率65%。截至2025年上半年共经营销售化肥2265吨、营业额686万元,销售农药8吨、营业额72万元;二是集团公司已集合我县农业情况实际结合市场需求充实化肥商品种类,现已采购化肥75种(其中新增4种),总储备2185.06吨;三是全系统通过“绿色农资”升级行动,完成14个网点(其中12个仓库、1个庄稼医院、1个肥料门店)改造提升,提升基层网点农资供应服务功能;四是依托社属农资公司已建成农业源废弃物(农药瓶、农膜)回收体系,按标准化建成基层回收站点24个。
(2)针对农资经营模式有待完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供销集团收集各基层社意见建议后落实相关措施:①持续推行化肥销售差价返还政策(返还值为复合肥400.00元/吨,小化肥100.00元/吨,尿素50.00元/吨);②开会研究通过《关于免除基层化肥库存占用资金利息的通知》,取消收取农资周转利息,约15万元一年;③供销集团将以县供销社下达的年度经营指标为依据,与基层社明确双方权责,并于年底以销售数据为准,开会研究销售奖励。
(3)针对农资监管与物流追踪平台作用弱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持续开展巡检,截止2025年上半年,累计检查农资门店200个,发现80个网点存在问题并建立问题台账抄送县农业农村局和县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执法查处;二是目前全县共有224家销售网点使用农资监管平台,其中供销系统内59家,已全部启用农资监管平台。截至2025年上半年,平台已录入农资品种329种,累计录入零售记录9903条。提高了农资销售网点农资监管平台使用率,加强销售者农药销售信息录入系统意识;三是同时为方便群众实名购买需要,推广使用支付宝闽农通、身份证读卡器等实名认证措施,累计注册使用支付宝闽农通47个门店,安装身份证读卡器9台;四是开展2025年安溪县农资监管与物流追踪平台推广使用培训会1次,提升销售网点使用者对农资监管平台的熟悉度。
3.社有企业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有所欠缺。
(1)针对“创”的魄力有所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通过人力资源整合,将电商公司的三个管理人员人事关系整合到供销集团、土产公司、茶果公司,减轻原电商公司人力成本;二是电商公司积极推进邻里供销社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和泉州市温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作。同邮政部门合作,共同打造供销邮政安溪县农特优产品展销中心。目前公司已转亏为盈;三是物流公司目前仍以危化品运输车辆管理为主,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将逐步根据自身实力和市场需求,积极拓展自营车辆。
(2)针对“带”的效果不够彰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建立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台账,现累计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91家,联合社有8家,后续将对台账进行每年更新;二是制定《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入安溪县供销序列的准入退出制度》,建立安溪县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库,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和指导做进一步规范;三是制定《安溪供销助农优品征集方案》,广泛征集安溪县名特优农产品,建立安溪供销助农优品目录库,对名特优农产品的准入、管理、退出制度作出规范;四是持续搭建多元销售平台。精选山格淮山拌面、乌龙茶、湖头米粉等特色产品进驻“海丝供销优品福州助农销售中心”;与邮政、文旅合力打造安溪优质农产品体验馆,依托安溪农特优品展销中心举办“五一欢乐购”活动,实现产销对接;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泉明山海协作”展销,拓展跨区域市场;五是深化区域合作。与大田县供销社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围绕农产品互通、全产业链共建等领域协同发力,推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3)针对“赋”的能力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指导服务:深入开放办社成员单位开展政策宣传,实地走访,了解成员单位经营情况,现场提供指导服务。已建立开放办社企业台账,4家开放办社企业及领办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纳入统计报表进行记录,后续将持续跟踪;二是规范相关制度:制定《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入安溪县供销序列的准入退出制度》,建立安溪县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名录库,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和指导做进一步规范;三是开展联动合作:供销集团部分化肥由开放办社企业中挪化肥供应,截止2025年6月16日,供销集团向福建中挪采购肥料共433.5吨;农资公司、城厢供销社分别与开放办社企业年年香、惠美中西医皮肤专科门诊部存在租赁关系,现仍存续;四是发挥龙头企业作用:2025年4月9日,供销集团、农资公司、中挪化肥等企业在长卿镇三村村开展绿色农资护春耕,科技下乡促振兴——安溪县春耕农资科技下乡活动;2025年4月11日,农资公司参加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在蓬莱镇开展的“放心农资进乡村 绿剑护农保粮安”宣传活动,为农户带来物资支持和技术服务,助力当地农业生产。
4.对下属企业投资管理不到位
(1)针对助推增强造血功能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通过发挥社属龙头企业供销集团、农资公司引领带头作用,加强基层农资经营网点建设联动,通过集采集配、网络点单配送等方式,积极拓宽农资销售渠道,不断提升供销农资的县域市场占有率,从而提升重点茶产区感德、龙涓、祥华、芦田、西坪等基层社的经营活力;二是积极争取省市补助资金,加快亏损社老旧资产改造。通过“绿色农资”升级行动、“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合理运用省、市补助资金,感德、龙涓、祥华、尚卿、芦田、西坪、参内等基层社一批庄稼医院、农资仓库、销售网点得到改善提升;三是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化解因镇区改造等带来的资产运营风险。感德社地块,经专业评估、科学论证后,成功解除出让合同,化解潜在资产运营风险。剑斗社已与大白濑水库移安办协作完成新镇区11亩建设用地选址;龙涓、魁斗已落实安置方案,正与属地政府协商安置后续工作;四是常态化开展清收应收账款工作,努力化解历史包袱,进一步化解经营风险。今年累计清收追回300600元,其中,土产公司已清收164000元,西坪社已清收12000元,龙门社已清收20600元,龙涓社已清收101250元,长卿社已清收2750元;五是进一步整合亏损社现有人力资源,进一步降低人力资源成本。整合魁斗社、电商公司、参内社、城厢社、土产公司部分人员,降低运营成本,力争扭亏为盈;六是鼓励围绕供销主责主业引入新业态,西坪社拟改造因房屋安全拆除的空地,引入电车充电桩。
(2)针对对基层社投资情况掌握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城厢社已对申购的5笔理财产品作补充说明,已将申购的理财产品赎回,资金已全额退回至单位对公账户;二是单笔金额400万元为中国农业银行对公银利多定期存款,不属于理财产品范畴;三是已于2025年6月16日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安溪县供销系统企业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安供联未成对2025)32号),其中第十八条作出明确规定“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使用单位资金参与理财产品认购、申购、投资等活动。”;四是组织系统财务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五是已对城厢供销社主任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助推投资盈利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由县社业务部门组织对外投资亏损项目进行分析及经验总结,并责令相关单位进行盈亏清算,并对相关责任人(钟育真、苏春丽、王文曲、陈子龙、张旭升、叶婉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已督促各相关单位组织召开投资亏损工作总结会,并落实投资项目的盈亏清算,并对未清算项目做好后续跟踪。完成情况如下:①黄则和实体店(安溪总店)项目已完成清算:茶果公司投资120000元,亏损103081元;湖头社投资120000元,亏损103081元;蓬莱社投资30000元,亏损25772.5元;参内社投资30000元,亏损25772.5元。黄则和实体店(湖头店)项目已完成清算:湖头社投资87500元,亏损75609.36元。②湖头社、感德社、金谷社与慧享新零售公司合资经营见福连锁便利店项目,双方达成意见聘请第三方将进入清算,并由县社法律顾问进行把关;三是县社党组就2021年以来基层单位的投资行为进行了分析研讨,并制定了《供销系统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基层单位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
5.资产管理仍有漏洞。
(1)针对资产底细不清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土产公司、电商公司已进行资产底数清查,进一步通过NC系统资产模块进行固定资产卡片式清单管理,完善固定资产台账明细登记,并对系统资产明细进行清查,加强资产管理;二是制定《安溪县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安溪县供销社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三是初步对NC系统的资产管理模块的固定资产登记情况进行核查,排查问题,作为下一步开展资产清查重点。
(2)针对资产盘活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关于加强供销社系统固定资产租赁管理和监管重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基层单位固定资产租赁行为;二是系统建立健全供销系统固定资产租赁动态台账,优化租赁业务报批程序,督促基层单位降低房屋空置率;三是持续做好资产公开招租等服务。认真分析招租难的原因,做好市场调研,科学制定好招标底标和招标方案,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加强宣传;基层单位要优化营商环境,及时解决租户合理诉求,热情为租户做好安全管理等服务工作;截止到6月底,已完成全面闲置资产摸底,今年新增出租资产20综。
(3)针对网上招租平台作用不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供销系统招租平台主要是竞价招租功能,进一步探索与其它知名平台和网站等链接服务功能,提高招租平台的知晓率;二是通过线下张贴广告、线上平台、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自媒体多渠道发布系统闲置资产信息,改善平台访问率低等问题。
6.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视不够。
(1)针对落实主体责任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分工;二是按要求认真撰写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报告,同时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是县供销社党组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积极挖掘和宣传供销系统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推进工作的好思路、好办法、好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扩大供销行业的影响力;四是按规范程序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五是在述责述廉中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召开党组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常态化开展学习。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上级部门要求学习的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学习,将学习结果运用到各基层社、社有企业考核结果中。
(2)针对落实“八个纳入”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5年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列入综合业绩考评内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开展意识形态学习研讨,述责述廉报告中意识形态内容单独成段。
7.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不够强
(1)针对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通过党组扩大会、“三会一课”等开展安全生产学习教育;二是督促龙门供销社做好隐患整改。龙门供销社已配合龙门镇政府按要求完成现场隐患整改,隐患整改完成报告已上报至县消防大队,县消防大队已组织人员进行查看并上报市级等待销号;三是按要求每季度开展安全生产全覆盖检查,“五一”、“端午”等节假日节前进行安全生产布置,要求挂钩股室开展挂钩督导,压紧压实基层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针对对基层社安全整改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基层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通过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对前期排查出的隐患逐一进行回头看,对于未整改的立即督促整改,不能第一时间整改的拟定方案限时整改,对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二是建立上下联动督导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县供销社机关统筹,分管领导牵头,各挂钩股室,各基层社、社有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各基层社、社有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分片包保,对排查不全面、治理不彻底的严格追究责任。今年上半年开展排查42家次,发现隐患55处,完成整改55处;三是提升综合业绩考评中企业全年安全生产的比重,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质量提升。
(3)针对落实保密工作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涉密文件统一存放于保险柜,由办公室专人专管,并做好涉密文件登记、传阅、借阅等手续,其他股室因工作需要按规定借阅后,督促其及时归档。严禁通过非涉密内部公文传输系统传递涉密信息;二是通过党组扩大会、专题培训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传达学习保密有关规定和要求,提高全员保密安全意识;三是针对未能及时找到个别涉密文件现象,责成相关负责人作出深刻检讨。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8.承包费、租金等监管有缺失。
(1)针对承包费管理廉政风险突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原供销集团总经理蔡泳森存在违法违纪和涉嫌犯罪问题已被县纪委监委处理,涉及的烟花爆竹承包费已在巡察期间缴入国库,待法院判决后进行收取;二是金谷供销社、感德供销社和电商公司均已针对未收取承包费的项目清单完成收取;三是加强对基层单位申请承包费减免的把控关口,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安供联〔2024〕10号的文件要求。通过夯实责任,多方位审查减免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合理,杜绝减免不合理现象。
(2)针对租金未及时收取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摸清全系统2020年以来存在拖欠租金的情况,截至2024年底拖欠租金合计26.4万元,督促各相关基层单位收回拖欠租金,截至6月底收回18.6万元 ;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供销社系统固定资产租赁管理和监管重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基层单位固定资产租赁行为;三是已对“长卿社负责人家属承租店铺拖欠租金”问题进行调查,收回拖欠租金22000元,2025年5月21日对长卿供销社社负责人王文坤进行诫勉谈话。
(3)针对租金减免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关于加强供销社系统固定资产租赁管理和监管重点的通知》规范租金减免审批程序;二是已责成城厢供销社针对五洲宾馆减免问题作出说明;三是已责成城厢供销社针对为五洲宾馆支付律师费问题作出说明,责令城厢社追回律师费0.5万元,现已追回。
9.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1)针对项目管理存在风险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督促湖头供销社就相关问题作出《关于安溪县湖头供销社惠农综合服务中心的情况说明》。根据说明,湖头供销社出于项目建设要求、资产规划、节约成本、主观、制度等原因导致工期较长、项目增补较多,为确保资金安全,已督促湖头供销社就该项目进行第三方审计;二是已责成新溪供销社针对多次发包装修问题作出说明;三是已责成城厢供销社针对广告制作费用偏高问题作出说明;四是制定《关于供销社系统企业工程项目管理暂行规定》;五是已优化防汛物资仓库管理专项资金管理,通过与烟花爆竹承包经营者签订协议,明确权责;六是已于2025年6月16日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安溪县供销系统企业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安供联未成对2025)32号未成对,进一步加强对系统企业费用报支的监督和把关。
(2)针对存在账外经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8月茶果公司已将早餐工程业务纳入会计账簿进行统一登记、核算,已将早餐工程资金通过单位对公账户进行收付和存储;二是茶果公司已就相关问题作出详细书面说明;三是2024年12月茶果公司已正式使用公司对公银行账户收款码进行统一收款。
(3)针对代开税票报支费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物流公司已就以个人名义代开税票作补充说明;二是新溪供销社已就开具本社税票作补充说明;三是已于2025年6月16日制订下发《关于印发<安溪县供销系统企业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安供联未成对2025)32号未成对,进一步加强对系统企业报支的审批管理,明确作出“严禁白条支付和开具虚假发票”的规定,并责令会计核算中心相关财务人员对此类费用不予报销入账;四是组织系统财务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五是已对物流公司经理、新溪供销社主任进行提醒谈话。
(4)针对资金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5年5月1日起物流公司已开通单位对公银行账户收款码进行车辆包干费收取,不再使用现金收取缴存方式;二是物流公司已就“无息借款给两名个人12万元用于个人购买营运车辆”问题作详细书面说明;三是组织系统财务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四是已对物流公司经理进行诫勉谈话;五是已于2025年6月16日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安溪县供销系统企业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安供联未成对2025)32号未成对,进一步加强对系统企业资金收付的监督。
10.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针对使用自制凭证报支费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物流公司已对用自制凭证支付0.7万元的标准化费用作补充情况说明;二是已责令物流公司、供销集团、茶果公司、农资公司今后严格按照系统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在从事经营活动中及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使用自制付款凭据、收款收据等作为付款凭证,对本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三是组织系统财务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四是已对物流公司、供销集团、茶果公司、农资公司经理进行批评教育。
(2)针对财务报支手续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县供销社按照《安溪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的文件规定,规范财务报支,完善手续流程;二是已责令城厢供销社规范费用列支审批流程和手续,明确审批职责,强化财务审核,杜绝仅企业负责人签批便列支费用;三是已责令湖头供销社严格按照《安溪县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供联〔2016〕93号)文件规定,固定资产购置单项2000元以上,需报县联社审批后才能购买;四是组织系统财务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五是已对城厢供销社、湖头供销社主任进行提醒谈话;六是做好离退休人员慰问工作,已对系统各单位相关业务负责人进行教育培训,完善慰问金签领手续。
(3)针对会计核算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城厢供销社已对4项“其他应收款”2686.26元作坏账损失补充情况说明;二是已于2025年4月将作坏账损失的4项“其他应收款”2686.26元全数追回,相关财务人员已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三是组织系统财务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
(4)针对银行账户长期未使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下发通知各基层社、公司对长期未使用的银行账户进行排查清理。目前,已排查清理长期未使用的银行账户24个;二是已于2025年6月16日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安溪县供销系统企业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安供联未成对2025)32号未成对,进一步对系统企业新增银行账户、清理长期未使用银行账户作出规定和加强监管。
11.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短板
(1)针对津补贴及物品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物流公司就防汛补贴问题作情况说明,并已收回超额领取的防汛津贴。城厢社就过节费问题作情况说明,已收回不合理过节费并销账。湖头社就购买茶叶用途作《关于湖头供销合作社购买茶叶情况说明》;二是制定发布《关于印发<安溪县供销社系统企业工资薪酬管理规定>的通知》(安供联〔2025〕18号)、《关于印发<安溪县供销社系统企业考勤管理规定>的通知》(安供联〔2025〕19号)、《关于印发<安溪县供销社系统企业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安供联〔2025〕21号),进一步规范基层单位薪酬制度,引导基层单位合理安排工作,提高单位运转效能;三是已对物流公司、城厢社、湖头社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
(2)针对公务接待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责令湖头社、新溪社严控业务招待费,规范公务接待,在报支标准内进行接待费报支;二是物流公司已对2020年6月支付餐费1480元接待情况作出说明;三是组织系统财务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四是已于2025年6月16日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安溪县供销系统企业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安供联未成对2025)32号未成对,其中第四十八条对业务招待费报支审批手续作出明确规定。
(3)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因公务需要派车一律备注事由,经办公室审核后,通过平台派车。针对2022年10月至11月,7次派车到参内镇政府开展农残督查现象,业务股已写清情况说明;二是2025年4月,时任城厢社主任黄锦文已将出差包专车的报销费用428元全额退回至单位对公银行账户;三是物流公司已对2020年以来用油费发票支付车费作出情况说明;四是已于2025年6月16日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安溪县供销系统企业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安供联未成对2025)32号),进一步规范系统企业差旅费报支标准及费用开支手续;五是组织系统财务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六是已对城厢供销社主任、物流公司经理进行提醒谈话。
12.工作作风仍需加强
(1)针对工作不够认真细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责令湖头供销社、长卿供销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责任感,认真对待工作任务内容,杜绝出现此类情况;二是已对湖头供销社、长卿供销社主任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班子成员每季度到基层开展一次检查、走访、调研;二是通过多方式征求基层社等意见建议;三是目前班子成员已拟定调研课题和调研方向且已完成一篇调研报告。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针对对下属企业负责人廉政教育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有关案例、作专题党课、签订廉政承诺书等方式加强警示教育;二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前,由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挂钩单位围绕各自工作职责开展针对性谈心谈话;三是结合“五一”等节假日,对年轻干部等开展廉政谈话,筑牢廉洁自律防线。上半年共开展廉政谈话5次,累计96人次。
(3)针对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截至6月6日,我组开展各类监督检查(含基层社)7次。组织开展警示教育12次,受教育人次682人次。紧盯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约谈35人。督促99名干部签署承诺书。发送节假日廉洁提醒微信6条,提醒342人次。
14.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针对议事决策部分失误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供销集团已全额退还经营发展股金。将加强重大事项的可行性调研,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已督促金谷社就相关问题作出《关于金谷供销社综合服务中心门市部运营情况说明》,根据实际情况,金谷供销社综合服务中心门市部经济效益分别为租金收入约10.56万元,肥料年平均销售额约为6万元,另具有服务周边群众、盘活老旧资产等社会效益;针对其闽食都饭店经营不善、拖欠租金问题,已督促金谷供销社进行催缴工作,后续若空置要积极启动招租工作,减少空置损失;三是制定《关于供销社系统企业工程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四是县社党组讨论通过感德供销社关于申请解除感德镇B-11-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所有权出让合同的请示报告,并报经县政府同意已于2025年2月19日解除合同,并收回除合同约定的的定金业务的出让价款451万元及已缴纳房产契税19.2万元;五是制定《安溪县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重大投资决策议事程序。
(2)针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讨论过程中分管领导及党组成员严格按要求和程序发表意见后,党组书记再进行末位总结发言;二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方式,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三是党组扩大会等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
15.推动新时代党建工作仍有弱项
(1)针对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学习上级党建工作要点;二是6月份党组书记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单位实际开展专题党课;三是已制定供销系统2025年党建工作思路。
(2)针对发展党员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主动与经贸党委沟通联系,由其对发展党员会议记录和材料进行把关;二是更正入党积极分子陈婉婷出生年月信息错误表格。
(3)针对对下属企业党支部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通过开展农资科技下乡活动,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今后还将探索开展集中学习、观看红色电影、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党建工作融入日常运营中;二是将下属单位党建工作情况纳入综合业绩考评。
16.执行选人用人制度有差距。
(1)针对人员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就城厢社苏亚明相关问题作出《关于城厢供销社苏亚明情况说明》,已收回苏亚明多交的服刑期间的养老保险费22972元,公积金9262元;已就感德社陈银城相关问题作出《关于陈银城违反劳动纪律情况说明》;已就金谷社蔡江敏相关问题作出《关于蔡江敏长期请假情况说明》,并追回蔡江敏2024年9月-2025年1月请假期间多发的工资共计285.7元;二是制定发布《关于印发<安溪县供销社系统企业考勤管理规定>的通知》,加强对基层单位人员管理;三是已要求基层单位建立人员(包含管理人员、营业员、退休人员等)监管台账,实时监管,确保及时发现服刑情况;四是已对县社人教股副股长杨立洲、城厢社责任人李新锋、金谷供销社陈子龙进行批评教育,对感德供销社责任人王文曲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工作分工不够合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对廖紫阳相关情况作出《关于廖紫阳同志同时任农资公司、慧享茶业公司、新合作公司法人的说明》。鉴于三家公司的经营情况,兼任三家公司法人,不存在岗位廉政风险点,本着节约人力成本的精神,供销联社党组研究同意廖紫阳同志主要任安溪县供销集团冠盛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经理,建立劳动关系,并在该公司领取薪酬待遇;兼任安溪县新合作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福建安溪县供销集团慧享茶业有限公司法人,兼任期间无领取该企业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股权和其他额外利益等行为。
(4)针对关心关爱职工温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城厢社已将全部遗属补助发放到位,今后将继续做好遗属人员生存认证,按时足额将遗属补助发放到位,做到人文关怀;二是已制定《关于规范供销系统离退休人员慰问及遗属补助发放的通知》;三是利用两节期间,向基层单位发布做好慰问工作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走访慰问。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
17.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扎实。
(1)针对十三届县委巡察反馈指出“挂账现象严重、追回欠款措施不多、力度不足”等问题整改较为敷衍,缺乏有力措施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党组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形成以主任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挂钩股室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清收欠款工作领导小组,清收办公室设在财审股负责系统清收。形成以各基层单位为清收主力,各挂钩股室督促指导,责任到人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并将清收历史欠款工作纳入年度经营单位综合业绩考核;二是对全部应收账款按责任单位、年份、进展情况等进行详细梳理,形成台账,责任到社责任到人;三是针对租金、肥料欠款、个人借款做到上门催收、厘清权责开展法院起诉一批,做到应收尽收,今年截止到6月实现清收30.06万元;四是针对拆迁赔偿款问题,加强与县政府及各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未收到巡察移交的信访件,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共对12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11人,提醒谈话6人。
下一步,县供销联社将锚定目标、乘势而上,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全力推动供销事业高质量发展。具体计划如下:一是深化理论武装,把准整改政治方向。持续强化理论学习,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政治必修课,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重点内容,通过专题研讨、辅导讲座等形式,深刻领会巡察工作政治内涵,切实增强抓好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校准整改方向,确保整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轨道推进,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二是聚焦重点难点,持续推进问题整改。细化整改任务清单,对尚未完成和需要长期推进的整改事项,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实行台账管理、销号推进,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整改工作进行动态跟踪,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对敷衍塞责、整改不力、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倒逼整改责任落实,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找准制度机制方面的短板漏洞,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围绕供销系统综合改革、社有资产监管、为农服务提升等重点领域,修订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推动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监督,定期开展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制度刚性运行,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供销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供销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6768588);通信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10层,邮政编码:362400;电子邮箱:axgx23214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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