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给予安溪县发改局、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和王炳河等20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奖励的公示
时间:2025-01-23 11:01 浏览量:

  根据《福建省公务员及时奖励办法(试行)》的要求,经研究,拟给予安溪县发改局、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和王炳河等20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现将有关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月23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欢迎干部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对象:

  一、记集体三等功

  安溪县发改局、安溪县公安局

  二、记个人三等功

  1.王炳河(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2.王天鑫(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副主任、龙涓森林派出所所长);

  3.张泉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三级警长);

  4.许远腾(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二级警长);

  5.柯典强(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三级警长);

  6.黄耀华(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管理中队中队长);

  7.吴琼辉(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三级警长);

  8.胡金图(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

  9.郭燕金(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10.白鸿鑫(县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三级警长);

  11.苏作仕(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12.许水龙(县看守所副所长);

         13.廖佳维(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四级警长);

  14.王建山(县公安局凤城派出所二级警长);

  15.林志斌(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三级警长);

  16.陈颖河(县公安局湖头派出所三级警长);

  17.刘志艺(县公安局长卿派出所副所长);

  18.林大兵(县公安局龙涓派出所副所长);

  19.陈艺琳(县公安局西坪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

  20.林彬龙(县公安局湖上派出所所长)。

  公示电话:0595-23235358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科室: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来信投寄: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邮政编码:362400)

 

  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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