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拟注销安溪县凤城 蓝溪国际水精灵游泳池公共场所 卫生许可证的公告
时间:2024-07-15 11:54
浏览量: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公共场所健康有序发展,经核查发现,安溪县凤城蓝溪国际水精灵游泳池已关闭不再经营但未到我局办理注销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现拟公告注销安溪县凤城蓝溪国际水精灵游泳池取得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编号:闽安卫健公字(2023)第135号〕,相关经营者或利益关系方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到我局(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1楼21号卫健局综合窗口,电话:23139389)提出书面申请或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默认注销。
特此公告。
安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