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送达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的公告
时间:2022-06-02 09:35 浏览量:

胡晓容:

你不服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举报处理结果,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你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本机关于2022年5月5日作出了《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安政行复终﹝2022﹞17号),于2022年5月6日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邮单编号:1142359650873)向你邮寄送达。因收件人电话不接,邮局未能妥投,将信件退回。由于无法采用其他方式送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申请人胡晓容公告送达《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安溪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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