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积分交流到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卫〔2021〕104号)、《关于印发公开选拔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内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安卫〔2021〕104号)、《关于印发公开选拔安溪县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内放射、超声和检验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卫〔2021〕165号)的规定,经过公开选拔、考察等,拟将黄明发等24位同志调入为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12月10日开始。公示期间,若有疑议,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与卫健局人事科教股及时反映情况(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1214,电话:68791326,邮箱:rsykjg@126.com)。
监督电话:68791326
附件:拟调入为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内工作人员名单
安溪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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