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市县联动专项巡察工作公告
时间:2021-03-26 21:19
浏览量: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021年3月26日开始,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市县联动专项巡察工作。巡察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金融办、县数字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巡察时间20天左右。 | ||
组 别 | 市委营商环境联动 专项巡察一组 |
组 长:郑安民 |
被巡察单位 | 县发改局、县工信商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金融办、县数字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
专门值班电话 | 13599731121 (工作日 8:00-20:00) |
|
邮政信箱 | 泉州市邮政专用信箱:B0328号 | |
信访受理范围 | 根据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优化营商环境中的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等。对反映巡察内容外的信访件,按归口办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诉求类信访、集体上访由有关信访部门受理。 | |
为拓宽巡察监督渠道,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595-23219089,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通讯地址:安溪县凤城镇大同路1号县公务大楼15楼县委巡察办。 中共安溪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