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百社百村带千户”合作社评定工作的通知》(泉农综〔2019〕42号)精神,请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主动申报(我县2018年度评上市级以上合作社示范社的单位优先推荐;2018年度已经获得财政资金奖补合作社不得参与申报该项目),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县农业农村局1份、 县财政局1份、市农业农村局1份),并提供申报材料电子文档,于2019年7月26日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813室),逾期视同放弃。
联系人:黄晓杰,68792213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18日
附件1:《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百社百村带千户”合作社评定工作的通知》(泉农综〔2019〕42号)
附件2:《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百社百村带千户”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泉农〔2018〕52号)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