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溪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安溪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安医管委〔2018〕8号)、《安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开展乡村医生从业年限认定和养老保障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安卫计〔2018〕359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现将我县2019上半年《安溪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试点乡镇乡村医生养老补助人员花名册》(名单附后)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从2019年5月15日至5月21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卫生健康局反映。
联系电话:县卫生健康局:23232413
公卫股:23225690
(传真:23282900,邮箱:aw3225690@163.com)
安溪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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