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国道G358官桥至龙涓公路工程,已由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政府 以闽交规[2012]46号、闽政文[2012]157号列入建设计划。安溪县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单位)现作为比选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国道G358官桥至龙涓公路工程方案设计比选,代理人为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
2.1 比选项目名称:国道G358官桥至龙涓公路工程方案设计比选
2.2项目业主:安溪县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3 建设地点:安溪县国道G358官桥至龙涓
2.4 建设项目规模:全长约50公里。
2.5比选的内容:按一级公路和二级公路分别进行比选,包括路线方案、造价、优缺点等。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参选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申请人或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
3.4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申请人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设计单位,请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至2017 年 3 月 21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2:30 时至5:30 时(北京时间),到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B#605室,下同)领取比选文件等资料,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 4 月 13 日上午9:00时。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楼B幢1506室。
5.2 在递交参选文件时,参选人代表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及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代理人不予受理。
6. 评审
6.1 本次比选采用不记名投票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安溪县交通局网站及公开栏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安溪县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楼B幢16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799535209
代 理 人: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B#605室
联 系 人:小林
电 话: 26009875
传真:0595-26009875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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