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龙门镇龙翔路至音乐学院连接线道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0.6539公顷。
2.征地范围:东至寮山村钦圣殿
西至依云天境项目地块
南至音乐学院
北至龙翔公路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龙门镇寮山村。
4.征收目的:本次征收土地用于龙门镇龙翔路至音乐学院连接线道路工程项目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31日由龙门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单位为龙门镇政府,由龙门镇代表我县人民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附件:规划选址红线图
安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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