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南翼新城污水处理站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1.6773公顷。
2.征地范围:东至内坝坑沟
西至国道355
南至石船山
北至内坝坑沟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官桥镇碧一村。
4.征收目的:本次征收土地用于南翼新城污水处理站项目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5日(签发后第1个工作日起算10个工作日)由官桥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单位为官桥镇政府,由官桥镇代表我县人民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附件:规划选址红线图
安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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