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参内 安置区市政路网建设工程(一期)第二 标段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时间:2024-05-17 10:46 浏览量:
   为实施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参内安置区市政路网建设工程(一期)第二标段项目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使用)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用地面积:5.7278公顷。

2.用地范围:东至参林溪 

西至经一路

南至参内东西大道

北至东二环

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参内镇参山村、美塘村、祜水村。

4.用地目的:本次征收(使用)土地用于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参内安置区市政路网建设工程(一期)第二标段项目建设, 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4520日至202463日由参内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使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使用)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用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使用)土地的实施单位为参内镇政府,由参内镇代表我县人民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土地征收(使用)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附件:勘测定界图

 

                               安溪县人民政府

                                                                               202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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