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9-02 17:41 浏览量:
 安政2021〕39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2021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安溪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25

(此件公开发布)

 


安溪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征缴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确保完成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征缴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及相关安排

1.缴费任务

各乡镇应高度重视2021年参(续)保缴费工作,严格落实县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力度,动员未参保居民积极参保,引导已参保未续缴居民继续参保缴费,鼓励有条件的参保居民提高缴费档次,确保11月30日前完成缴费率95%以上的工作目标。各乡镇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乡镇、村(居)、社区干部进村入户,广泛动员,分类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具体征缴工作任务数见附件:安溪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任务分配表

2.缴费标准

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共分为12档,分别为(括号内为缴费补贴):200元(40元)、300元(50元)、400元(60元)、500元(70元)、600元(80元)、700元(90元)、800元(100元)、1000元(120元)、1500元(140元)、2000元(160元)、2500元(180元)、3000元(200元)。

参保居民可自主选择现有缴费档次或变更缴费档次,但缴费成功后只允许调高档次进行二次缴费,不允许调低。

3.缴费渠道

    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以银行批扣为主、掌上缴费为辅、办税厅现场缴费兜底,当年度正常缴费的参保居民可视情况自行选择缴费方式,但往期费款补缴(含中断补缴和一次性补缴)必须参保居民到税务局办税窗口办理。

1)银行批量扣款:参保居民将足额费款存入已签约授权的农信社账户,由银行进行批量扣款。8月份开放银行批量扣款渠道,暂定每月1-3日、13-15日进行两次批扣,法定节假日顺延,是否增加批扣频次视实际征缴工作需要而定。银行批量扣款期间,缴费数据将被锁定,无法通过其他渠道缴费。

2)掌上自助缴费:全月开放微信缴费渠道(银行批扣时段除外),参保居民可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或下载闽税通APP,在指定入口按照提示完成掌上自助缴费。

3)办税厅现场缴费:银行批扣时段外,参保居民(或委托代理人)可持身份证原件及缴费人身份证复印件,到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办税服务大厅进行现场缴费。

疫情防控期间,各乡镇尤其要辅导参保居民使用银行批量扣款、微信公众号或掌上APP自助缴费等“非接触式”渠道,尽量避免上门缴费,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4.缴费相关业务办理

1)首次缴费登记:新参保人员前往所在乡镇城乡居民保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登记,经办机构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并录入完整信息。参保人办理参保登记后,即可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自助缴费。若选择银行批扣,需持福建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卡,就近前往税务办税窗口办理批扣缴费登记。

2)变更缴费档次:参保居民(或委托代理人)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及缴费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税务办税窗口办理变更,也可由乡镇汇总后到办税窗口批量办理,变更档次次日生效。

3)变更缴费账户:参保居民(或委托代理人)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及缴费人身份证复印件、新的扣款银行卡复印件到税务办税窗口办理变更,也可由乡镇汇总后到办税窗口批量办理。扣款账号变更后,可能因银行电子签约不及时导致首次批扣不成功,等待银行后台批量处理即可。

二、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要成立以乡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领导小组,把征缴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把此项工作落实到位。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镇村干部协同抓,将任务层层分解,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各乡镇要确保城乡居民保办有专职人员在岗在位。

2.协调部署。各乡镇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精心制定保费征缴方案,推进工作落实。同时,要加强乡镇窗口建设,认真做好参保登记、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养老金追讨、丧葬补助金申领、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努力打造群众满意、优质高效的服务窗口。

3.宣传发动。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通过电视、报纸、手机短信、微信平台、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定,宣传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政策,让群众掌握政策、理解政策、拥护政策,把宣传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做到家喻户晓,努力营造氛围,充分调动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积极性。

4.经费补助。按完成的缴费任务数给予村居干部经费补助,年度绩效考核前六名的乡镇每完成1个缴费任务补助1.2元,后六名的乡镇每完成1个缴费任务补助0.6元,其他乡镇每完成1个缴费任务补助0.8元。

5.绩效考核。在政府绩效考核社会经济工作中单列3分,对各乡镇2021年度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率进行分档考核,年度缴费率99%及以上的乡镇得满分3分,年度缴费率低于80%的乡镇不得分,详见下表。期间,县效能办、税务局、人社局结合征缴情况组织联合督导,不定期深入乡镇、村居指导解决征缴问题,督查通报征缴进度。

 

 

附件:1.2021年度安溪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考核

一览表

2.安溪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任务

分配表

 

 

 

 

 

 

 

 

 

 

 

 

 

 

 

 

 

 

 

附件1

 

 

2021年度安溪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考核一览表

第一档(基础分3分,扣分幅度0.2

第二档(基础分1分,扣分幅度0.1

年度缴费率

绩效扣分

绩效得分

年度缴费率

绩效扣分

绩效得分

99%及以上

0

3

89%(含)-90%(不含)

2

1

98%(含)-99%(不含)

0.2

2.8

88%(含)-89%(不含)

2.1

0.9

97%(含)-98%(不含)

0.4

2.6

87%(含)-88%(不含)

2.2

0.8

96%(含)-97%(不含)

0.6

2.4

86%(含)-87%(不含)

2.3

0.7

95%(含)-96%(不含)

0.8

2.2

85%(含)-86%(不含)

2.4

0.6

94%(含)-95%(不含)

1

2

84%(含)-85%(不含)

2.5

0.5

93%(含)-94%(不含)

1.2

1.8

83%(含)-84%(不含)

2.6

0.4

92%(含)-93%(不含)

1.4

1.6

82%(含)-83%(不含)

2.7

0.3

91%(含)-92%(不含)

1.6

1.4

81%(含)-82%(不含)

2.8

0.2

90%(含)-91%(不含)

1.8

1.2

80%(含)-81%(不含)

2.9

0.1

/

/

/

80%以下

3

0

 

 

 

 

 

 

 

 

 

 

 

 

 

 

 

附件2

 

 

安溪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任务分配表

乡镇

任务数

凤城镇

11846

湖头镇

28360

蓬莱镇

30223

官桥镇

30417

剑斗镇

22999

城厢镇

31775

魁斗镇

10385

金谷镇

20462

龙门镇

24847

西坪镇

25894

虎邱镇

21925

感德镇

29498

芦田镇

7910

参内镇

12918

大坪乡

7472

龙涓乡

30703

长卿镇

37994

蓝田乡

11478

祥华乡

16806

湖上乡

12488

尚卿乡

17423

桃舟乡

6153

白濑乡

4694

福田乡

3004

合计

457674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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