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自然资源局机构设置
时间:2023-10-18 10:26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授权,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履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的技术规程和标准,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措施规定。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制定及组织落实全县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和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和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考核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自然资源资产收益。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承担县政府向县人大报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的起草工作。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研究全县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城乡统筹和脱贫攻坚等政策措施。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市场动态监测监管。

  (六)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组织开展全县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开发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落实有关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并监督实施,按规定落实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相关政策措施,提出我县重大备选项目。按规定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七)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和实施我县耕地保护政策,负责全县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八)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承担全县广义地质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九)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全县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全县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配合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相关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的管理。负责全县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县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基准、测绘标准、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测量标志保护。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全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和全县地图管理。

  (十二)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开展全县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负责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统筹指导工作。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和城乡规划政策。负责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有关城乡规划领域违法建设处置工作。组织划定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县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全县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事项的审查、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十三)负责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交通市政景观风貌等专项规划、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等有关规划编制、审查报批和已批准规划的报备工作。负责统筹全县村镇规划管理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规划指导工作。

  (十四)依法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理制度,落实建设项目放样、核样和规划条件核实。组织重大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规划审核,加强对辖区规划工作的统筹。负责开展与城乡规划管理有关的政策研究、技术标准制订等工作。负责全县城乡规划设计市场的管理工作,按权限管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

  (十五)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拟订全县自然资源领域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开展自然资源信息化工作,推进高新技术在自然资源领域的应用。

  (十六)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指导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行政执法工作。

  (十七)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对外交流合作。负责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八)按有关规定承担所属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职责。

  (十九)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具体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和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人:何江明 

  联系电话:0595-23232469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B栋2014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各项工作运行。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承担局机关行政后勤保障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综合统计和全局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组织办理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组织编制全县自然资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协调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综合性及重大政策文件的征求意见等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文稿。协调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脱贫攻坚和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科普推广任务。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队伍建设,负责所属事业单位自然资源领域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的初审工作,按权限承担全县自然资源领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相关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及创新能力培训工作。承担本单位外事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二)计财股 

  负责人:陈超奕 

  联系电话:0595-23260895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B栋2018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编制本部门预、决算和各项经费使用计划;负责自然资源各项规费的征收、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参与管理相关自然资源资产,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收益分配制度。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和所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经费运行及内部审计工作;制定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协同做好机关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派出机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三)法规监察股 

  负责人:陈荣彬 

  联系电话:0595-23260895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B栋1912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组织、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性政策研究,组织起草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案件查处等有关规定并组织论证。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开展政策法规的咨询和宣传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信访事项的分办和督办工作;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查处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承担本单位信访工作。 

  (四)行政审批股 

  负责人:林巧乾 

  联系电话: 0595-23077685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窗口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负责受理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负责协调上述受理报件的转报、审核、审批。负责本单位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管理和建设工作。协同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五)确权登记股 

  负责人:林巧乾 

  联系电话: 0595-23260922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B栋2019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负责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和成果应用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按权限办理县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以及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以及电子数据的统计、分析、监测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地籍测绘工作。 

  (六)国土空间规划股 

  负责人:谢燕玲 

  联系电话: 0595-23117089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B栋1819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承担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建立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编制、调整、修改、维护安溪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参与编制全县主体功能区规划。组织、监督、指导编制县、镇(乡)国土空间规划、村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等城乡详细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统筹划定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监督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全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态保护等重大专项规划。指导编制、审核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等涉及自然资源保护底线、开发上线的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组织编制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维护“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统筹协调各部门提出项目建设条件。开展全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交通市政景观风貌等专项规划、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等有关规划编制、审查、报批和已批准规划的报备工作。负责统筹全县村镇规划、村庄规划管理工作,拟订村镇规划、村庄规划层面相关政策与技术标准。指导、协调村镇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修订、报批和实施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各镇(乡)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依法负责实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意见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规划设计条件等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县级审批的建设项目放样、核样和规划条件核实。负责组织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规划审核、报批。负责组织城市、镇规划区内建筑工程验线工作。做好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规划指导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和城乡规划设计市场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规划行业,贯彻执行注册规划师制度。负责县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运行。 

  (七)耕地保护股 

  负责人:陈水晶 

  联系电话: 0595-23281625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B栋2009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政策,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补划和保护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承担全县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等工作。承担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拟订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指导监督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 

  (八)用途管制股 

  负责人:白钧川 

  联系电话: 0595-23281625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B栋2012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负责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制度规范、技术标准等政策。组织落实全县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按权限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年度利用计划。承担报上级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含土地征收)事项的审查、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全县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九)调查监测股 

  负责人:陈水晶 

  联系电话: 0595-23281625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B栋2009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承担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建立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开展全县土地等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县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统一承担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负责拟订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收益管理的政策、制度。组织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使用规划。开展全县范围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核算及考核评价监管。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承担县政府向县人大报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的起草工作。 

  负责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基础测绘政策和专项规划、计划,负责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全县测绘活动、测绘成果质量,负责测绘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县级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大项目,指导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更新,建立和管理全县测绘基准,规范、指导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运行维护,负责多测合一机制的推行落实,管理测绘资质资格,按权限负责测绘资质审查,监督管理县外测绘单位、组织、个人在安溪的测绘活动。 

  贯彻落实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测绘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测绘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依法承担涉密测绘成果提供使用审查。监督实施测绘成果汇交。负责地图管理,承担地图编制管理和地图审核工作,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组织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组织地理信息应急保障工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负责卫星遥感影像资料分发和申领管理,组织开展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与应用。 

  (十)开发利用股 

  负责人:苏渊铭 

  联系电话: 0595-23234662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B栋2010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负责组织贯彻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县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拟订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监管平台,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市场监测、调控和监管。负责建立全县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监测,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指导监督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相关工作。依法核发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指导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十一)地质矿产股 

  负责人:李永忠 

  联系电话: 0595-23265761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B栋1910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矿产资源管理政策、规划,组织编制实施全县矿业权设置方案及矿产资源相关专项规划,管理全县矿业权市场。依法管理全县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以及有关审核上报工作。负责调处矿业权纠纷,配合调处探矿权纠纷。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 

  负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组织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的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负责部门安全生产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和管理县地质勘查专项资金项目以及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地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汇总全县地质勘查成果和行业情况。组织实施管理基础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等广义地质的调查、评价工作。承担全县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 

  (十二)生态修复股 

  负责人:张树明 

  联系电话: 0595-23237188 

  办公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B栋2006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职能: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拟订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组织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组织开展全县山、水、林、田、湖、草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临时用地复垦、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落实有关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负责开展县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具体工作。配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政策、制度和标准,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和地质灾害点搬迁工程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监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三、班子成员分工 

  姓 名 

  职务 

  工作分工 

  备注 

 许充分 

  党组书记 

  局   

  局全面工作,负责局党组工作,主抓组织人事、计划财务、主体责任、党风廉政、机关效能、绩效评估、意识形态、平安创建、精神文明、保密维稳、扫黑除恶等工作。 

    

 谢光源 

  党组成员 

  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刘聪艺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分管耕地保护股、调查监测股、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挂钩城厢镇、魁斗镇、西坪镇;完成局长交办的工作。 

    

 王晓君 

  副局长 

  分管用途管制股、开发利用股、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价格评估中心;挂钩官桥镇、长卿镇、大坪乡;完成局长交办的工作。 

    

 许小东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分管国土空间规划股、规划服务中心,协助分管行政审批股(工程规划审批);挂钩湖头镇、蓬莱镇、桃舟乡;完成局长交办的工作。 

    

 王杰琳 

  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分管确权登记股、行政审批股、不动产登记中心、地质灾害研究所;挂钩参内镇、虎邱镇、龙涓乡;完成局长交办的工作。 

    

 何永德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分管法规监察股、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挂钩龙门镇、剑斗镇、祥华乡;完成局长交办的工作。 

    

孙一峰 

  二级主任科员 

  挂钩金谷镇、芦田镇;完成局长交办的工作。 

 

苏提高 

  三级主任科员 

  分管治违办、指挥部;挂钩尚卿乡、湖上乡;完成局长交办的工作。 

 

张根旺 

  四级主任科员 

  分管试点办;挂钩感德镇、福田乡;完成局长交办的工作。 

 

陈志希 

  四级主任科员 

  分管地质矿产股、生态修复股、矿产资源服务中心;挂钩凤城镇、白濑乡、蓝田乡;完成局长交办的工作。 

 
     四、领导简介
   许充分,男,汉族,安溪县湖头镇人,1977年12月出生,1997年8月入伍,中共党员,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安溪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