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陈贵荣)
时间:2025-09-25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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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陈贵荣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城厢镇二环南路1号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幢905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证书号码为:安国用(2014)第0041776号、安房权证城厢镇字第20140615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贵荣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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