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陈锦超)
时间:2025-08-18 17:09 浏览量:

  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陈锦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安溪县城厢镇学兴路88号学府名门1幢2梯1404室的《不动产权证》遗失,证书号码为:闽(2021)安溪县不动产权第000977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锦超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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