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黄清菊)
时间:2025-08-21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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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黄清菊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城厢镇建安大道4号宝龙酒店式公寓103店的《不动产权证》遗失,证书号码为:闽(2017)安溪县不动产权第0011966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黄清菊
2025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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