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蔡建全)
时间:2025-07-15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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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蔡建全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凤城镇河滨路十号楼店4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证书号码为:安国用(1993)第00191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蔡建全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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