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02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闽(2019)安溪县不动产权第0008579号 |
李雪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50524028014GX |
参内乡河滨北路2009号安溪万达广场地下室车位B338 |
|
2 |
闽(2019)安溪县不动产权第0000395号 |
李雪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350524028014GB |
参内乡河滨北路2009号安溪万达广场7号楼7A2503 |
|
登记机构: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