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陈新兴)
时间:2025-05-14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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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先父陈新兴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魁斗镇奇观村第三组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证书号码为:安集建(1993)字第1312005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新兴(陈剑明代)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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