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陈文锋 刘青霞)
时间:2025-03-28 16:12 浏览量:

  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陈文锋 刘青霞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安溪县参内镇东二环995号隆恩悦庭地下室子母车位504-微型505的《不动产权证》遗失,证书号码为:闽(2024)安溪县不动产权第001668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文锋 刘青霞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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