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杨福添)_国土(不动产)信息_便民动态信息_安溪县人民政府
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杨福添)
时间:2025-03-27 15:50 浏览量:15

  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配偶杨福添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凤城富民支巷21号801室、凤城富民支巷21号302室、凤城富民支巷21号702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证书号码为:安国用(2006)第0007428号、安国用(2006)第0007419号、安房权证凤城镇字第0002644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两本国有土地使用证及一本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福添(龚水代)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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