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王湖建)
时间:2025-02-19 16:57 浏览量:

  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王湖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参内乡镇东村17组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证书号码为:安集建(1993)字第260211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湖建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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