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吴连志)
时间:2025-01-23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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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5000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安国用(2015)第0045436号 |
吴连志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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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凤城镇河滨南路1358号世纪豪庭14#181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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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构: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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