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潘美琼)
时间:2024-09-24 17:17 浏览量:

  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潘美琼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安溪县城厢镇二环南路1688号新景龍华城1幢3301室的《不动产权证》遗失,证书号码为:闽(2024)安溪县不动产权第000436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潘美琼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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