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20240758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019室
联系方式:0595-23260922 单位:平方米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李祥枝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安溪县湖上乡飞亚村当埔28-2号 |
350524033013JC |
103.73/120.58 |
农村宅基地 |
房屋超建 |
公告单位: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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