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王火炼)
时间:2024-09-19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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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王火炼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安溪县蓬莱镇美滨村11组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证书号码为:安集建(1991)字第34005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火炼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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