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胡秀美)
时间:2024-07-23 10:25 浏览量: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40022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闽(2022)安溪县不动产权第0016996号

胡秀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50524023021GB
00006F00070043

安溪县凤城镇河滨南路1068号蓝溪国际8号楼1106室

 

  

公告单位: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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