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李传宗)
时间:2024-07-23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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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李传宗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安溪县龙涓西兴13组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证书号码为:安集建(1993)第180702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传宗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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