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吴万杜)
时间:2024-07-08 15:22 浏览量:

  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吴万杜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凤城新安西路北侧5-1-302房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证书号码为:安房权证凤城镇字第0001653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万杜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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