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林庆华)
时间:2024-07-04 16:58 浏览量:

  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林庆华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安溪县官桥镇金祥路136-292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证书号码为:闽(2024)安溪县不动产权第000367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庆华

  2024年7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