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谢森春)
时间:2024-03-14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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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谢森春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建安大道177号酒店公寓1号楼2010室的《不动产权证》遗失,证书号码为:闽(2023)安溪县不动产权第0001640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谢森春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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