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杨国祥、陈最的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杨萍、杨珊珊、杨秀玲、杨秀凤申请坐落于凤城镇河滨北路281号201室不动产继承登记,该不动产登记杨国祥名下,土地证号:安国用(91)第011892号、房产证号:安房权证凤城字第00005918号,杨萍、杨珊珊、杨秀玲、杨秀凤之父母杨国祥、陈最已故,本登记机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确认上述不动产权杨国祥、陈最份额由杨萍、杨珊珊、杨秀玲、杨秀凤四人继承,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有异议者请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019室)提出。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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