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安溪县长坑乡人民政府)
时间:2020-07-29 16:13 浏览量:

  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安溪县长坑乡人民政府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安溪县长坑乡长坑茶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证书号码为:安国用(2011)第0025273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单位:安溪县长坑乡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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