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陈培祥)
时间:2019-11-29 08:50 浏览量:

  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陈培祥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河滨西路49幢427号601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证书号码为:安国用(1999)第009353号,安房权证凤城镇字第00009021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培祥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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