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廖添水的不动产权继承公示
时间:2019-06-12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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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廖添水的不动产权继承公示
廖鸿龙申请坐落于凤城新安路99号401房不动产继承登记,该不动产现登记于廖添水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安房权证凤城字第00015123号,土地使用权证号:安国用(2003)字第0103691号。其父廖添水已故,本登记机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确认上述不动产权廖添水的份额由廖鸿龙一人继承,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有异议者请在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019室)提出。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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