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4月1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019室
权利人 |
坐落 |
宗地号 |
小地名 |
林班 |
小班 |
四至 |
面积(亩) |
林种 |
主要树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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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 南 | 西 | 北 | |||||||||||||
安溪县尚卿乡灶坑村民委员会 |
安溪县尚卿乡灶坑村 |
350524027011JL00001 |
湖丘 |
9 |
4-18 |
见附图 | 见附图 | 见附图 | 见附图 |
10.31 |
用材林 |
桉树 |
1983年林权班号为9林班39小班。 |
公告单位: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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