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林财根)
时间:2019-03-21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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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林财根因保管不善,将座落于安溪县蓬莱镇龙居村3组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证书号码为:安集建(1992)第03010836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财根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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