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整治公租房承租人不再具备承租资格、转租转借等问题,根据安溪县住建局印发的《安溪县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工作方案》(安建〔2021〕66号)要求,安溪县住建局牵头组织相关乡镇和村(社区)展开了2023年度公租房入户巡查工作,现将入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正常工作时间向相关部门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
投诉受理部门: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23234254,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5楼。
监督受理部门: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电话:23232027,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5楼。
附件:2023年安溪县公共租赁住房入户巡查结果名单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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