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件
企业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此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经办机构应为参保企业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
(二)申报途径:网上申报(微信小程序“职补小助手”)或失业保险窗口申报。
(三)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四)业务环节工作标准
1.提交材料: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银行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审核材料:
(1)企业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
(2)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上查询到的;
(3)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间应在取证之日起12个月内(以证书上的日期为准),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缴费地经办机构申领;
(4)补贴标准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所区别:三级(高级)2000元、四级(中级)1500元、五级(初级)1000元。
(五)联系方式
单 位:安溪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
地 址: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栋11层1110室
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0595-2600889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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