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工作的通知》(泉人社〔2017〕286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转发省人社厅 财政厅 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泉人社〔2022〕129号)等文件精神,经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审核通过,有32人符合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总计拟补贴金额 5.25万元(大写:伍万贰仟伍百元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安溪县人社局反映,受理电话:23232702(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23236224(安溪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
附:2023年第1季度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名单信息情况表
安溪县人才和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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