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获得感,推行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服务。
概述
为深化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获得感,推行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服务。
申请对象
全县范围内申请办理供水、供电、供气、供网等市政基础设施接入服务的企业、个人。
享受待遇
申请人可根据业务办理需求自由选择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
申请说明
(1)线上渠道
(2)线下渠道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泉州市安溪县二环南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1楼33号窗口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材料来源 |
示例样本 |
1、主体资格证明 |
要求:原件,复印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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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原件份数1份,复印件份数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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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性: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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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授权委托书 |
要求: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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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原件份数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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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性: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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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办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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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原件,复印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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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原件份数1份,复印件份数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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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性: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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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溪县水电气网“一件事”联办申请表 |
要求:原件 |
经办人身份证 |
安溪县水电气网“一件事”联办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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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原件份数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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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性: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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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独立户口簿 |
要求:原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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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原件份数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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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性: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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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管线综合平面图 |
要求:原件,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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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原件份数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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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性: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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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管位标准断面图 |
要求:原件 |
申请人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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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原件份数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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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性: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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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用电地址一致的不动产权证或其他证明文书 |
要求:原件,复印件 |
政府部门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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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原件份数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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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性: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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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申请人-业务受理(容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后-报建用电业务、报建用水业务、报建用气业务、广电报建接入-生成受理回执并告知客户
申请人-业务受理(容缺)-一次性告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出具《一次性缺件告知单》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咨询投诉
1.咨询电话:0595-23195598
2.投诉方式:现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