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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获得感,推行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服务。

概述

为深化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获得感,推行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服务。

申请对象

 

全县范围内申请办理供水、供电、供气、供网等市政基础设施接入服务的企业、个人。

享受待遇

申请人可根据业务办理需求自由选择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

申请说明

(1)线上渠道

(2)线下渠道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泉州市安溪县二环南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1楼33号窗口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示例样本

1、主体资格证明

要求:原件,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局)

 

要求:原件份数1份,复印件份数1份

 

必要性:必要

 

2、授权委托书

要求:原件

申请人自备

 

要求:原件份数1份

 

必要性:非必要

 

3、经办人身份证

 

要求:原件,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局)

 

要求:原件份数1份,复印件份数1份

 

必要性:非必要

 

4、安溪县水电气网“一件事”联办申请表

要求:原件

经办人身份证

安溪县水电气网“一件事”联办申请表.docx

 

要求:原件份数1份

必要性:必要

5、独立户口簿

要求:原件

政府部门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局)

 

要求:原件份数1份

必要性:非必要

6、管线综合平面图

要求:原件,复印件

申请人自备

 

 

要求:原件份数1份

 

必要性:必要

 

7、管位标准断面图

要求:原件

申请人自备

 

 

要求:原件份数1份

 

必要性:必要

 

8、用电地址一致的不动产权证或其他证明文书

要求:原件,复印件

政府部门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要求:原件份数1份

 

必要性:必要

 

 

申请流程

申请人-业务受理(容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后-报建用电业务、报建用水业务、报建用气业务、广电报建接入-生成受理回执并告知客户

申请人-业务受理(容缺)-一次性告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出具《一次性缺件告知单》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咨询投诉

1.咨询电话:0595-23195598

2.投诉方式:现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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