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泉州市专利奖的条件是什么?
时间: 浏览量:
泉州市政府将于2014年底印发出台《泉州市专利奖评审规定》,每年评选一次,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泉州市专利奖评审规定》的奖励范围和条件,且第一专利权人为我市的单位或个人。 (2)该年1月1日之前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使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有效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必须提交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3)发明创造技术水平高,已经在我市实施,并取得了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撤销专利权的请求和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的专利。(5)未曾获得过国家、福建省专利奖或市级以上(含市级)科技奖的专利项目。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