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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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泉州市商品房项目现售备案申请表》;
2、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仅提供证照编码查询验证);
3、申报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只提供证照编码以供查询验证);
6、已批准的总体、单体及分层平面图;
7、《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只提供证照编码以供查询验证);
8、《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只提供证照编码以供查询验证);
9、产权登记的测绘面积报告;
10、商品房现售方案;
11、《物业项目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备案证明》(只提供批准文件名称、文号以供查询验证);
12、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已设定抵押权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现售的书面证明;
13、项目名称批复;
14、供水、供电、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证明文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15、属于安置房建设项目应提供房屋征收人出具的拆迁安置已经落实证明;
16、商品房项目初始登记办结证明。
注:1.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未办理商品房项目初始登记的提供1-15项材料;2.已办理商品房初始登记的提供1-3、10-12、14-16项材料;3.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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